新闻中心

联系我们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经济开发区芝麻墩街道沃尔沃路与沈阳路交汇处25号5号楼301-307室

   电话:18669637317

  传真:无

  手机:18669637317

  邮箱:503082774@qq.com

网上销售医疗器械(如医用耗材),是否需要取得许可?

来源:本站添加时间:2020-08-18 点击:
网上销售医疗器械目前应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颁布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要求,需要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许可证书》。具体申办程序见《药品、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资格证核发办事指南》。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申请表》 原件 1 电子 必要
网站域名注册的证书或者证明。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站的中文名称,除与主办单位名称相同的以外,不得以“中国”、“中华”、“全国”等冠名;除取得药品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的单位开办的互联网站外,其它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名称中不得出现“电子商务”、“药品招商”、“药品招标”等内容 原件 1 电子 必要
网站栏目设置说明(申请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需提供收费栏目及收费方式的说明) 原件 1 电子 必要
网站对历史发布信息进行备份和查阅的相关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说明 原件 1 电子 必要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线浏览网站上所有栏目、内容的方法及操作说明 原件 1 电子 必要
药品及医疗器械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学历证明或者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原件 1 电子 必要
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原件 1 电子 必要
保证药品(医疗器械)信息来源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措施、情况说明 原件 1 电子 必要